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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》的通知

沪国税所〔2010〕49号
2010-05-19

关于转发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》的通知

文号:沪国税所〔2010〕49号

发文单位: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

发文日期:2010-05-19

索引号:AE9100000-2010-093

主题分类: 政策文件

名称: 关于转发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》的通知

状态:全文有效

各区县税务局、各直属分局:

现将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》(国税函〔2010〕156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执行。

上海市国家税务局

上海市地方税务局

二O一O年五月十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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